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大地号拥有很多精彩的文章,为迷茫的你指引方向,接下来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让你不再为生活和工作中阅读和查找资料而烦恼。
增值税发票怎么抵扣
增值税抵扣是应交的税费等于销项税减进项税。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如何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抵扣凭证并符合抵扣条件时,需要先勾选,所谓勾选认证,就是将进项发票与税局服务器比对,相符时就认证通过(允许抵扣),然后填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自动带入主表。然后在次月申报时,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申报你一个期间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并从销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的差额做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可以抵扣。但是这种回答也是公司不是什么免税企业。
对外开具普通发票,产生销项税款,进来专用发票,认证后,就可以抵扣销项税款了。
这是常见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但是对于一些免税企业,因为销售没有销项税,所以就没有抵扣进项额优惠了。
拓展资料:
普票和专票的的区别
1.抵扣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2.开具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需要。使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限制时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是2个月。
3.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既有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来说,开具这两种发票所交的税都是一样的(两种发票税率是一样的)。
通常情况下,我们在抵扣的时候,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进行抵扣,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 低税率为1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对于个人而言,开具的发票一般都是普通发票,需要按照税率进行纳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对于需要报销的发票的开具,是需要符合规范的,且必须真实。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抵扣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其中,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